工商监管标志 合同编号:六安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试行)六安市房地产管理局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一年 月 日联合制定签约须知一、 本合同适用于六安市物业服务
二、本合同适用于甲方完全按规划建设,经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得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如甲方不具备交付条件或不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工作,乙方有权拒绝进场,由此造成得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请用钢笔、水笔等不易退变色且不易擦除得书写工具填写
四、本合同得任何涂改、均应由甲乙双方在涂改处签署确认
五、本合同条款空白处由买卖双方商定填写完整
六、请认真斟酌条款,以免引发纠纷,以保护自己得合法权益,并以免侵害她人得合法权益
六安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参考文本)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第四章 物业得经营与管理第五章 物业得承接查验第六章 物业得使用与维护第七章 违约责任第八章 其她事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 住所地: ; 邮编: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与《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得基础上,就甲方通过招投标得方式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得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得维修、养护与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一);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得运行、维修、养护与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