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小老师出勤制度一
上下班制度1
本校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
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校
若必须离校应履行请假手续,持出门证离校
原则上,学生在其所在班,班主任应在
特别是早读、午休、放学、课间等学生活动空间大、自主强性的时段
年 满 周 岁 的 女 教 工 , 年 满 周 岁 的 男 教 工 , 每 月 可 享 受 一 个 半 天的弹性休息
但需经校领导核准,不影响本职工作
因病治疗及休养期,即病假期间,如学校工作需要能坚持上课,视为正常上班,在完成工作的前提下,可推迟上班时间或提前下班时间一小时
探亲假:因学校工作的特别性,教职工探亲应在寒暑假进行
婚假:教职工晚婚可休婚假 天,法定年龄结婚休假 天
丧假:直系亲属、岳父母和公婆死亡,教职工可请假 天
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教职工可请假 天
计划生育假:(1)女教工正常生育产假 天,晚育增加 天,领独生子女证产后增加天 , 难 产 及 多 胎 产 增 加 天
产 假 如 遇 寒 、 暑 假 补 一 半 时 间
男 教 工 享 受天护理假
(2)带 环 怀 孕 个 月 以 内 给 予 两 周 假 期 , 个 月 以 上 个 月 以 下 给 予天假期
未实行计划生育措施,流产作事假论
(3)上环休息 天,取环休息 天
(4)女教工子女不满一周岁,每天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 分种
如路途较远,可将两次时间合并使用
病假:(1)教职工病假应遵医嘱休养或治疗
(2)全年病假超过二个月的,应按规定扣发工资
(3)病假应有县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同意
事 假 : 教 职 工 请 事 假 全 年 累 计 不 超 过 天 , 或 连 续 事 假 不 超 过 天
若超过上述天数,超过天数按规定停发工资
途程假:教职工因婚、丧等原因请假必须离开本市,按路程远近和往返实际需要时间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