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江区实验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 一 条 为 全 面 贯 彻 国 家 教 育 方 针 , 大 力 推 动 素 养 教 育 , 积 极 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加速学校持续、稳定、健康进展,实现创建“松原市级一流名校”的 目 标 ,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老 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名称、性质、办学目标第 二 条 学 校 隶 属 于 松 原 市 宁 江 区 教 育 局 , 是 一 所 义 务 教 育 阶 段普 通 教 育 的 公 立 全 日 制 初 级 中 学 , 是 事 业 法 人 , 依 法 享 有 民 事 权利。办学规模为初级中学三个年级。第三条 学校名称:松原市宁江区实验中学。创立于 21 年。学制 3 年。第四条学校性质:公办学风:博学、善思、勤奋、求真。教风:敦学尚德、严教善导、求真务实、进取创新。校训:和谐超越校风:文明、合作、求实、进取。办学理念: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充分进展。 第六条 学校总体目标:在坚持和体现教育方针所确立的人才总目标和总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学校的历史与现状,努力做到教”好每一个学生、为每个学生终身负责 ,为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而不懈努力;努力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制造能力,培育德智体美特等方面全面进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学 校 近 期 目 标 是 : 积 极 推 动 素 养 教 育 , 立 足 科 研 兴 校 , 坚 持教 育 教 学 改 革 , 实 行 以 人 为 本 的 文 化 管 理 模 式 , 努 力 追 求 教 育 的人文关怀和人文价值,把‘大校’办成‘强校’,即“规模最大,环 境 最 美 , 条 件 最 优 , 质 量 最 高 , 独 具 特 色 的 松 原 市 内 一 流 的 名校”。第 七 条 学 校 实 行 校 长 负 责 、 党 支 部 保 证 监 督 、 教 代 会 民 主 管 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八条 学校由市教育局直接管理。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书记、两 位 副 校 长 , 下 设 政 教 处 、 教 务 处 、 科 研 处 、 总 务 处 、 校 长 办 公室,并按有关规定在校内建立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