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实验规章总则一、实验室是化学化工学院实验中心下属单位,所有规章制度都不得 违反实验中心各项制度,作为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教学、科研重地, 必须加强管理,确保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二、实验室应保持宁静,不准高声谈笑,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 不准乱扔纸屑杂物。要爱护公共财物,谨慎操作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三、实验过程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服从实验 安排,根据实验老师的指导进行实验。节约水、电、气与实验材料。 严防中毒,腐蚀,触电,爆炸等意外事件的发生,一旦遇到事故立即 切断电(气)源,与时报告指导老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四、使用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 告者,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实验。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须 追究相应责任。实验完毕后应按要求整理仪器设备与器材。实验室的 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物品未经实验老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五、对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掌管,使用 后必须登记,维修要有记录,升级改造必须有论证与验收报告。六、严禁擅自拆卸或改装仪器设备,报废仪器设备须作技术鉴定,并 按学校有关规定程序报批。七、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帐、卡,专人保管,严 格履行领物、借用、登记手续,定期清查核对,保持帐、物、卡一致。八、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搞好清洁卫生,做好安全与环境保 护工作,人员离开时必须关好门窗、水龙头、断开电(气)源等。九、与本实验室教学、科研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开 展对外服务须按学校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十、参加实验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一、在实验中对有可能发生燃烧、爆炸的药品,需视性质、数量情况, 实行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不能进行作业。二、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随时用随时领,不得在实 验室现场存放。三、禁止在存有爆炸物品与易燃烧物品的工作位置上使用明火与无遮 蔽的灯具。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垫的电热仪器。四、禁止将试验后剩余的易燃液体与含有易燃物或有毒的液体、擦布、 废纸等杂物倒入水槽或垃圾桶,应专门存放,统一处置。五、禁止在实验室吸烟、工作台上吃东西和利用实验器皿存放食物。六、禁止超过额定负荷用电,确保各类仪器设施用电安全,严禁使用 普通金属代替保险丝。实验完毕后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