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大连市中山区东港印象小区 E2-504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3 室 1 厅;总建筑面积 113.47 平方米。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实行“乙方包工、包部分辅料,甲方提供装修主要材料”的承包方式;详见双方签字确认的《甲方/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4、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第二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1、工程造价: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采纳固定价格方式: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注:总价款包括人工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乙方提供材料费等。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金,即人民币:元;(2)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中期验收(水电改造结束;厨卫墙、地砖铺贴结束;石膏线、地漏等安装结束;地面找平结束)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3)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4)施工清场结束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甲方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1%支付给乙方。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第三条 材料供应(材料明细见附件《甲方/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对材料品质、数量进行验收;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2、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由甲方承担责任。3、甲方提供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一经使用视为合格,由于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损耗除外)。4、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前 24 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5、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