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参加学校管理制度学校的进展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其中更离不开家长的配合
为加强家校合作,开放办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加学校管理,形成学校、社会、家庭育人的合力,培育合格人才,提高办学质量,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加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加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化推动素养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进展
二、新学期开始成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学生和家长将参加对老师和学校的评价,其结果将成为老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把新学年开学后的第一个完整的一周作为“教育开放周”,增进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了解
由学生家长中热心教育事业,有一定活动能力和一定代表性的人员组成学生家长委员会,参加学校管理
三、大力推行家长委员会制度,让家长真正成为学校管理的参加者,学校日常管理和重大事项不仅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而且要授予家长委员会参加决策的权利
四、每学年组织两次家长会,听取学校关于进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进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讨论,为学校的进展献计献策
五、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为三年,每学年适当改选,可连选连任
学生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家长代表、委员会委员身份自动取消;主任委员子女在其任期内离校时,需提前两周提出辞呈,由常务委员会推选一名副主任委员代任,主持常务工作
六、家长委员会成员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进展制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家长参加学校管理制度(二)为贯彻落实潍坊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学校加快建立育人为本 基本制度》精神,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