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习惯性违章大声说“不”基层供电所作为县公司的一线生产单位,在当前的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中承担了相当重的生产任务,目前又正处于迎峰度夏时期。而供电所生产人员业务素养参差不齐,凭经验工作现象严重,安全生产重点在于预防,而习惯性违章又是供电所安全生产的大敌,是一种危害性甚大的行为,习惯性违规违章作业使人有章不循,对事故失去警惕性,最终必定导致事故的发生,直接危害员工生命及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转,我们必须要查找安全管理过程当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习惯性违章大声说"不",对于存在的不足之处,要痛下下定决心,标本兼治,彻底消除安全生产的“天敌”——习惯性违章。供电所习惯性违章产生大致有以下几个情况:一、违章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违章。这主要有专业安全知识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几种情况。专业安全知识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危险的识别能力、事故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相关专业知识的欠缺。现有安全教育培训,大多限于安全意识、安全规章管理制度、事故分析方面的教育,对供电所员工的安全专业知识教育培训有待加强。安全意识不强主要有几种原因:责任心不强,对事故后果的严重性没有充分估量,存在侥幸心理。假如一个员工的辨别能力不够,必定会产生跟随性的习惯性违章。而且,习惯性违章本身具备传承性和感染性。假如一个员工在一次习惯性违章后没有被制止也没有引发安全事故,不仅对他本人下一次的违章是一种“鼓舞”,他身边的员工也很容易效仿。二、嫌麻烦、图省事、得过且过。“安全第一”的思想已经深化人心,大家都知道安全的重要性。但安全不会自己凭空产生,它是我们落实各种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的结果。要落实这些措施,就必定会产生很多“额外工作”,虽然它们是保证安全有序生产的必要劳动,但还是有人嫌麻烦。在安全与效率不冲突的时候,安全大多能得到重视和保障。但当两者不能兼顾时,就有人认为实施各种安全措施带来的效率降低是无法忍受的。正如认为等红灯浪费时间而把自己置身于滚滚车流一样。从高处随意丢弃工具和金具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三、“安全第一”错位。“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一个妇孺皆知的方针,但由于“安全第一”没有得到确立和强调,致使安全多数情况下与进度、效益、成本等发生冲突的时候,“安全第一”往往就变成了“安全第二”从而徒具第一的虚名。任何一起违章背后都不可能只是单一原因,大多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不管怎样,只要我们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