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门卫劳动合同书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控制校园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乙方向甲方提供门卫服务,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利,经双方协商,特签定以下聘用合同
一、乙方年龄不超过 60 岁(出具身份证,并将复印件交德育处),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程度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从 xx 年 月 日起至 xx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一年
三、甲方职责 1、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配足配齐工作用具
2、按时发放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职责 1、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遵纪守法,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坚持原则,恪尽职守,细心工作,不擅自离岗,不无故请人代班,不迟到,不早退
2、工作时间:每天中午 2:00—— 3:30,晚 8:30——次日凌晨 6:30,星期天中午不上班
工作时间若需调整,双方共同协商
3、必须做好每日值班记录,来客必须登记
接待来客要热情、大方、礼貌,并问清来意
任何车辆(摩托车、自行车除外)夜间不得停放在校园里
4、每晚 22:00 关闭车库门,23:30 关闭所有校门,从 24:00 开始,坚持每两小时在校园里巡查一次,并将巡查的情况登记在夜间巡逻登记本上,如发现意外情况,及时向德育处或分管领导汇报
5、值班期间不得睡觉,除巡查外,其他时间不得离开门房
若发现门房里报警器铃声响,应立即到网络中心查明情况,若有意外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不得擅自关闭报警器电源
6、负责门卫室和校门口公共卫生
7、遇到学校重大活动或临时性活动,必须听从学校统一安排和调遣,协助德育处做好突击检查,随叫随到
8、物品出入须有学校证明,并做好出入登记,发现可疑情况可暂扣其物品和运输工具,并及时报德育处处理
五、待遇 1、工资实行包干,每月工资元(大写:人民币柒佰元整),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