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预警制度进度预警机制1、目的及适用范围为了系统化、法律规范化管理深圳公司所属项目的工程进度,保障各种资源配置到位,确保工程关键节点及重点部位形象进度按计划实现,经公司项目管理部讨论决定,特制订本机制
本机制适用于深圳公司所有项目
1 公司项管部负责预警指标的选择,预警区间的确立,预警指标的分析,预警状态的发布和整改措施的监控及评价
2 被预警的项目部负责预警指标相关数据的提报
3 项目管理部负责发出预警表,项目部分析警度形成的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
3、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行业相关标准制订,警度区间具体划分范围为黄色综合预警、橙色综合预警、红色综合预警三类
黄色综合预警:实际进度比计划滞后在 7 天(含)以内发出黄色综合预警
橙色综合预警:实际进度比计划滞后在 7〜15 天(不含)以内发出橙色综合预警
红色综合预警:实际进度比计划滞后在 15 天(含)以上发出红色综合预警
4、管理方法与内容4
1 管理方法4
1 公司项目管理部根据施工合同要求,施工现场条件(人力、冬雨季施工,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项目形象进度总计划选择预警指标
2 根据各项目提报的实际进度资料,确定预警区间
3 发布预警状态并跟踪监控4
4 由项目部提出消警申请,项目管理部负责组织复查并书面注明意见
2 管理内容工期预警制度4
1 项目部在每周监理列会后,收集本周进度实际完成情况,影响因素,下周计划及计划完成需协调事项,填写形象进度周报表,于每周一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
2 项目部于每月月底收集本月进度实际完成情况,影响因素,并将实际进度填写至项目施工月报,30 日之前报公司项目管理部
3 公司项目管理部根据周报和月报进行进度分析,对工期有一定延后的项目报警
4 报警处理分为不同意延期和同意延期
不同意延期要求项目部实行有效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