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分级评定标准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分级评定标准单位: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组组长(签字):组主要成员(签字):评估要素标准分评估标准内容检查评估与评分办法企业自评得分评估组评估得分不符合项目备注 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400 分)1
安全生产目标、指标(15 分)51
1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未以文件印发的,扣 3 分;未细化分解的扣 2 分
2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指标未分解到各车间部门的扣 5 分;未考核的扣 10 分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职责(65 分)302
1 从业人员超过 300 人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未达到 300 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扣 30 分;配备不足的,有一项扣 5 分
以书面文件为准
2 应当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未制定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扣 5 分;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扣 10 分;无会议记录的,扣 2 分
3 建立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职责,并考核
未发布生效安全责任制,0 分;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 2 分;内容与岗位实际不符,每个扣 2 分;未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考核,扣 5 分
安全生产投入(20 分)53
1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未以文件发布生效该制度的,0 分;制度中职责、流程、范围、检查等内容,每缺一项扣 1 分
2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