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业学校住宿生晚自习管理制度晚自习是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好晚自习,对培育学生良好的学风,保持学校良好的校风有着重要作用
为加强我校的学风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落实晚自习纪律要求,使我校学生晚自习得到法律规范化管理,特制定以下考核要求
一、晚自习考核要求(一)、按时上、下晚自习,迟到、缺席现象实行扣分
(迟到/早退每次扣分/人次,缺勤每次扣 分/人次
)(二)、学生要法律规范着装,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带等衣服进入教室,不得将食品带入教室内
(拖鞋、背心、吊带、食品每次扣 分/人次
)(三)、请假者须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有请假的正式请假条,且一般须事先请假,由班长主动将请假条拿给值班老师检查;无正式请假条者视为缺勤,每次扣 分/人次
(四)、参加其他培训、辅导课、技能训练、公益活动等的同学须有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否则视为缺勤,每次扣 分/人次
对于弄虚作假现象将严肃处理、按缺勤双倍扣分,并进行通报批判
(五)、晚自习玩手机、电脑打游戏的学生扣 分/人次
(六)、晚自习期间,学生不能正常自习,大声喧哗的班级,视情节扣 10-分
二、晚自习纪律要求(一)、晚自 的纪律要求是宁静地自主自习,不得干扰他人的学习
(二)、保持宁静,不得随意讨论与讲话(就算是讨论与学习有关的事情,也请务必小声沟通);不得在教室内大声喧哗、吵闹
(三)、晚自习时不准离开座位随意走动,更不准擅自离开教室,遇特别情况须离开教室时,应该先向楼层值班老师报告,在得到允许之后才可离去
(四)、学生干部、各班班干部都应积极配合值班老师的晚自习检查工作
对不配合晚自习检查工作的班级或个人予以酌情扣分,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判与教育
三、其他相关说明与要求(一)、在值班老师检查过程当中,如班级干部不配合,弄虚作假者,视情节扣5-分
(二)、所有学生干部应模范地带头参加晚自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