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式输送机司机技术操作章程一、适用范围第 1 条 本规程适用于矿井、采区及工作面的除钢丝绳牵引胶带输送机和强力胶带输送机以外的各类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司机。二、上岗条件第 2 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第 3 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带式输送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各种保护的原理和检查试验方法,会维护保养带式输送机,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合理使用方法,熟悉生产过程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按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性故障。三、安全章程规定第 4 条 严禁人员乘坐带式输送机,不准用带式输送机运送设备和笨重物料。第 5 条 输送机的电动机及开关附近 20 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所有的人员,进行处理。第 6 条 输送机运转时禁止清理机头、机尾滚筒及其附近的浮煤。不许拉动输送带的清扫器。第 7 条 在检测、修理煤仓上口的机头卸载滚筒部分时,必须将煤仓上口挡严。第 8 条 处理输送带跑偏时严禁用手、脚及身体的其它部位直接接触输送带。第 9 条 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熔塞、防爆片时,应戴手套,面部躲开喷油方向,轻轻拧松几扣后,停一会,待放气后再慢慢拧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或用代用品。第 10 条 在输送机上检测、修理、处理故障或做其它工作时,必须闭锁输送机的控制开关,挂上“有人工作,不许合闸”的停电牌。除处理故障外,不许开倒车运转。严禁站在输送机上点动开车。第 11 条 除控制开关的接触器触头粘住外,禁止用控制开关的手把直接切断电动机。第 12 条 必须常常检查输送机巷道内的消防及喷雾降尘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第 13 条 仔细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四、操作准备第 14 条 上岗后应检查输送机机头范围的支护是否牢固可靠,有无障碍物或浮煤、杂物等不安全隐患。第 15 条 将输送机的控制开关手把扳到断电位置闭锁好,挂上停电牌,然后配合维修工对下列部位进行检查:1. 机头及储带装置所用连接件和紧固件应齐全、牢靠,防护罩齐全完整,各滚筒、轴承应转动灵活。2. 液力偶合器的工作介质液量适当,易熔塞和防爆片应合格。3. 制动器的闸带和闸轮接触严密,制动有效。4. 减速器内油量适当,无漏油现象。5. 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托架吊挂装置完整可靠,托梁平直。6. 承载部梁架平直,承载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脱胶。7. 输送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