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高新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合作协议书 甲方: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文化体育旅游局) 乙方:保定市 XX 公司 为了落实文化惠民工程,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层文化事业的繁荣和进展,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使国家公益电影放映工程( 2131 工程: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真正落到实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放映时间 2025 年的 5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
二、放映场次及放映地点 在甲方所辖 34 个行政村中,由于拆迁原因,部分行政村无法放映,乙方可以在现有行政村进行放映,放映场次按实际放映场次为准,但放映场次总数不得超过 408 场
三、放映补贴支付 根据每场支付放映补贴人民币 200 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佰圆整)的标准,完成 408场放映任务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81600 元(大写:捌万壹仟陆佰圆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合同约定安全完成放映场次后,由甲方根据合同以转账或现金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放映补贴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放映工作中,每月 1 日前,乙方必须将上个月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2025 年度月报表即放映场次汇总报甲方
2、甲方可随时对放映活动进行监督抽查,如发现乙方放映队故意减少放映场次、虚报放映场次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同时扣除此场次的放映费用
3、对乙方统计数据上报不及时(超过上报日期 10 日即为上报不及时视为场次漏放)、不完整(没有审核表或数字影像资料都定为不完整,视为场次漏放)、不真实(虚报场次)的现象甲方按漏放一场处罚十场补贴处理
4、放映活动结束后,经甲方审核属实后,按每场 200 元的标准及时协调拨付放映补贴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放映活动开始于每月 1 日前向甲方上报《高新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 2025年度月报表》和《高新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