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地处都江堰成都至都江堰客运铁路支线拆迁重建区地块 1 工程的水电安装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修建。 2、开工日期:20_年 6 月 日 竣工日期:20_年 月 日 总日历日期: 天 乙方必须按此日历天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逾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内容:按建设方提的安装部分工程量清单完成其工程量。 4、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水电安装、调试、运行符合合格质量标准。质量验收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协助完成。 5、工程承包总价:工程承包总价暂按投标总价,即:4967817.00 元(大写:肆佰玖拾陆万柒仟捌佰壹拾柒元) 6、工程结算: 6.1、按安装部分工程量清单的固定综合单价结算。 6.2、甲方根据工程总造价的 12.00%(百分之十二 )收取乙方项目承包管理费(其中:空调设备单价不收取承包管理费),上缴方式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时,按此比例收取。 6.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税金。(综合税率为 3.84%) 7、付款方式:建设方将工程款拨付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分六次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7.1、第一次:基础完成之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 10%支付。 7.2、第二次:一层浇筑楼板砼浇筑完成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 10%支付。 7.3、第三次:工程主体完成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 30%支付。 7.4、第四次:进入水电管道安装,按合同工程总额的 20%支付。 7.5、第五次:工程完工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 10%支付。 7.6、第六次: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 10%支付。余下 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退还。 8、合同份数: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