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环境管理体系1 总要求(1)本项目根据 141:2025 标准及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建立项目环境管理体系
在建立及实施过程中,始终应体现遵章守法、以污染预防为主,满足相关方的环境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地不断改善项目的环境行为
(2)在项目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始终与公司项目管理部保持常常性地联系,接受其指导,并根据内外部审核提出的各类问题,不断调整项目的环境管理体系,以实施持续改进
2 环境方针(1)本项目仔细落实公司的环境方针“全员参加,遵纪守法,防治污染,节能降耗”
(2)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向本项目员工、业主、分包单位以及施工区周边的相关方宣传公司的环境方针
项目经理部在会议室、施工场区的显著部位书写或张贴公司的环境方针
1 环境因素识别(1)识别项目环境因素时,可借鉴公司发布的《常见环境因素名录》
(2)识别项目环境因素后,由项目的兼职环境管理员发布本项目的环境因素清单
(3)在识别项目环境因素的基础上,由项目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公司《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评价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
评价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时可借鉴公司的《公司常见的重要环境因素名录》
(4)确定重要环境因素时,应考虑: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次、资源的消耗、相关方关怀的程度、可节约程度等等
(5)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由项目环境管理员编制本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根据本项目的施工内容,目前初步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主要为:施工噪声排放、施工扬尘、施工污水排放、固体废弃物弃置、道路遗洒、光污染、水电资源的超耗、施工材料的超耗等
2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1)由项目兼职环境管理员组织搜集、猎取、确定与项目施工及服务相关的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并发布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清单;(2)确定本项目的法律法规清单可在借鉴公司发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清单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