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5 8建筑装修监理实施细则一、装饰工程施工准备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装饰单位,监理公司首先要审查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公司进行登记造册。2。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应立即向监理公司介绍施工队伍基本情况,并指定现场负责人。3。未进行装修前,装修单位需会同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对土建工程进行验收,办理签定手续,符合法律规范要求方能进行装饰工作。4 对实行上岗证之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方允许进行操作。5 装修图纸是施工和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监理公司有权审核图纸的一致性,最终必须做到图纸的一致性,否则不允许开工.二、装饰工程质量控制要点装饰工程质量主要由装饰基层质量、装饰设计质量、装饰材料质量、工艺水平、工人操作水平、成品保护、施工管理水平等要素构成.装饰设计质量主要通过图纸图纸会审予以控制外,装饰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主要内容如下:① 统一放线、验线。② 进场材料审批、报验.③ 工序流程交接。④ 工艺标准、技术交底。-304-⑤选定材料和工艺样板间.⑥ 工人上岗前考核。⑦ 成品保护.为进一步明确装饰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程序和要点,特制定以下规定:1 装饰工程所选用材料必须完全按图纸规定,进场材料必须进行报验确认方可用于工程,施工单位有义务提供有关装饰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质保证书。因故需修改、更换、代用时必须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施工单位及监理人员无权改动原设计。装饰施工前先做样板(样品或标准间)经建设单位认可方能进行施工。3 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材料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达不到法律规范要求时,经指出后,未实行有效改正措施,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其停工之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装饰工程同样实行隐蔽工程记录制。装饰工程工序交接,施工单位要进行自检、专职检,并填写交接验收证明书,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监理工程师会同检查,上道工序检查达不到质量标准不准进行下道工序。装饰工程施工若涉及给排水、供热通迅、消防通迅、设备、设施安装修改施工部位必须事先进行联系,经甲方、监理单位同意后方能进行装饰工作。7 凡需在柱、梁、板、墙等主要受力构件部位进行穿孔、凿洞、开槽时,必须有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动工。8 成品保护、工具、设备、材料管理自行负责,损坏、污染他人成品负有赔尝责任。-305-9 装饰工程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 —88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按合同规定的等级进行施工和验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