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考核制度(初稿)1、总则1
1 为了全面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明确责、权、利之间的辩证关系,进一 步落实监理责任,法律规范监理行为,提高职业素养,激励敬业爱岗,强化对各级监 理人员的标准化、法律规范化、职业化管理,提升公司形象,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 本制度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的《建设工 程监理法律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法律规范》、《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法律规范》、、《江苏省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总监负责制实施办法》(苏交规【2025] 1 号)、《江 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管理办法》(苏交规【2025】2 号)、《江苏 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指导意见》(苏交质【2025] 7 号)、《江苏省高速公路 监理标准化指南》(苏交质【2025】37 号)、《监理企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责任” 行业新风建设活动的要求》、《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 法与实施细则》、《示范监理项目创建办法》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和监理人员的素养 要求,并结合目前我国的监理现状而编制
2、对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考核的总体要求2
1 总监对公司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在从事监理活动中应当执行有关工程 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法律规范、强制性标准和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 自觉抵制腐败行为;总监应安排专人及时接收、传达、落实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发 出制度、通知和相关工作要求
2 总监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现场监理机构和现 场监理人员的管理,组织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安全与环保、费用、进度等依法 实施监理,并对项目监理行为和履约考核承担主要责任,对现场监理行为的信用 评价结果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自己承担的项目履约考核和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