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招标书 篇一: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_17977 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XX072901 工程名称: 香积寺路道路拓宽部分国有居民房屋拆除工程 招 标 人: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进展中心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建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XX 年 08 月 招 标 公 告 杭州建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进展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香积寺路道路拓宽国有房屋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国内法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XX072901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香积寺路道路拓宽部分国有居民房屋拆除工程 四、委托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进展中心 五、项目基本情况: 1、本次招标范围具体门牌:青石头 1、2、10 号;砖桥头 24 号、25 号部分;香积寺路 70 号 1、2、3 单元;渔业新村 46-52 号(连续)、52-1 号以及周边的临时建筑拆除,总计拆除建筑面积约 7950㎡。其中香积寺路 70 号 4 单元,已经通过招投标,由杭州富阳建工拆房有限公司中标,至今仍并未进场施工,3 单元与 4 单元连接的墙体,不纳入本次招标的范围,归杭州富阳建工拆房有限公司拆除。 本项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双方施工队伍同时或交叉施工的可能性,双方施工单位必须友好协商施工各自主动、自觉地管理好自身的施工范围,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出现相互推诿,不按招标人规定进行乱拆或错拆,造成招标人或他人的利益损失。一经证实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发生,招标人有权利从承包人所缴纳的拆房保证金中扣除进行赔偿损失。 施工现场运输条件不利,车辆通行道路较小,拆除后的建筑垃圾需由中标人进行清运(清运至室外场地标高平)。投标人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报价,不因项目情况不明等条件为由(例如:不得以运输损坏道路设施等为由,另行增加道路设施方面的二次保护等费用;需充分考虑所拆建筑物周围的车辆、树木等的防护、照明和场外的道路交通、环卫等工作 所涉及到的费用,环卫、伐树、渣土处理、噪声等文明施工费用;需充分考虑周边地下管线保护费用、所拆建筑周边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电力设施等管保护费用、临近原有建筑的保护费用、周边住户的协调费用等),向招标人另行追加费用。对拆房范围内相关水、电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