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引资勘查合同书 探矿权引资勘查合同书 甲方(探矿权方)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一地质勘查院 注册地址:河北省三河市 法定代表人: 乙方(出资方):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易县 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所称探矿权,是指甲方已依法取得、拟用以和乙方合作勘查的勘查区块探矿权。 第二章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 探矿权名称 。 第四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 第五条 探矿权发证机关 。 第六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和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第七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 第八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 第九条 探矿权所涉及勘查区块现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 第三章 合作方式 第十条甲方以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勘查区块探矿权及前期勘查成果作为投入,乙方以货币投入,双方合作开展后续地质勘查工作。 第十一条 甲方拥有的合作区的探矿权称为“原探矿权”,本合同生效后,原探矿权变称为“合作探矿权”,探矿权持有人名称不变。 第十二条 甲方将原探矿权及前期工作成果作价人民币_____万元。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万元后,乙方拥有合作探矿权的_____%权益,甲方拥有合作探矿权的_____%权益。甲乙双方权益比例在双方约定的勘查阶段保持固定不变。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后续地质勘查的工作量及预期成果: 。 第十四条乙方出资名目、时限及支付方式: (一)猎取合作探矿权部分权益需支付甲方的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 (二)按双方权益比例投入后续地质勘查的地质勘查资金,根据勘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提前 10 个工作日。 (三)按比例承担该探矿权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年检、延续及其他收费项目),及时支付。 第十五条乙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付款金额和时间,将款项汇入甲方的银行账户内。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以进入甲方账户时间为准。 甲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四章 双方权益 第十六条本合同第十三条所约定的工作内容结束后,合作勘查终止,并实施清算。 第十七条 本合同授予甲方拥有对合作探矿权、合作勘查成果的处置权,包括:转让、继续勘查或作价投资。 第十八条 双方约定按以下规定之一处置合作探矿权、合作勘查成果及分配收益。 (一)通过市场方式向第三方转让。转让所得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