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运输专项技术措施煤矿生产年限长、运输环节多、为了防止发生提升运输事故,确保安全有序生产,特制定专项技术措施
1、矿井提升、运输系统运输巷道安全距离、硐窒、轨型,道岔应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2、提升、运输设备各类安全保护装置或信号装置应齐全、可靠
3、钢丝绳、主要连接装置及制动系统,每班检查
主要设备、钢丝绳、连接装置定期检测检验
4、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或者淘汰的提升运输设备
5、禁止使用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矿井使用的提升运输设备
6、提升、运输设备禁止超负荷、带病运转或超期服役,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并仔细做好记录工作
7、斜井、井巷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等安全设施、轨道线路必须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维护检测、修理并仔细做好记录工作
8、架空乘人装置(猴车)、调度绞车、小绞车等的各项保护装置齐全与否可靠,灯、铃、闸、信号、通讯电话齐全与否可靠,应每日检查
9、采纳轨道机车运输时,应当遵守下述规定:(1)生产矿井同一水平行驶 7 台及以上机车时, 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同一水平行驶 5 台及以上机车时,应当设置机车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
新建大型矿井的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或者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
(2)列车或者单独机车均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3)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3)巷道内应当装设路标和警标
(4)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机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者失爆时,机车不得使用
(5)正常运转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或者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有车辆或者视线有障碍时,必须减速慢行,并发出警号
(6)2 辆机车或者 2 列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 100m 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