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运营月度考核、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法律规范公司收费运营相关奖惩依据、标准、方法和程序,做到奖罚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增强职工的积极性和纪律性,提升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充分结合公司收费运营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收费运营部及各收费站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考核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以对各收费站的考核为主,考核周期为一个月,根据既定考核项目,每月底进行考核评比并在月初发布一次考核通报,同时依据考核通报落实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四条本次考核实行千分制计分,考核项目包括月度收费任务占 550 分、引车上路占 100 分、创新创效占 100 分、有效征收率占 100 分、文明服务占 50 分、站口保畅占50 分、司乘投诉占 50 分
第五条考核项目的加分、扣分方式
(一)月度收费任务
每月统计各收费站站口收费总额,同时依据对各收费站下达的月度收费任务,对超额完成月度收费任务的给予加分,超额完成 5%至 10%之间的加20 分,超额完成 10%至 20%之间的加 30 分,超额 20%至 40%之间的加 50 分,超额完成40%以上的加 100 分
对未能完成月度收费任务的予以扣分,完成月度收费任务 100%至90%之间的扣 20 分,完成月度收费任务 90%至 80%之间的扣 30 分、完成月度收费任务80%至 70%之间的扣 50 分、完成月度收费任务 70%以下的扣 100 分
(二)引车上路
各收费站每月应至少两次组织干部职工到附近农贸市场、工业基地等人员、车辆密集地对曲港高速进行宣传,并做好纪实留痕与宣传报道,未组织开展该项工作或工作力度不够的扣 20 分
各收费站应充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择优选择附近加油站、汽车修理厂或酒店、餐厅等商家进行合作,司乘凭票下站时给予一定优惠,并留存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