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仔细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倡“八种良好风气”的要求,切实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责力度,严明机关纪律,深化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把教育局机关建设成行为法律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清廉型机关,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地进展制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教育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全体教职员工
三、目标任务 以进一步加强问责工作力度、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格依法办事、优化教育进展环境、促进水富教育和谐进展为目标,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为主线,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形式,切实提高局机关以及学校的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使全体教职工在思想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转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上有明显提高,把全县教职工队伍建设一支“特别能改革、特别能创新、特别能开放、特别能创业”的干部队伍
四、主要内容 进一步加强问责工作
1﹒建立健全快速启动问责机制
在实施问责过程中,由上级有关问责部门对本系统所涉人员进行问责的,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由教育局按有关问责程序实施问责,并在调查核实后给予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等问责方式的,报县政府或县监察局,由其启动问责程序并作出问责决定和相应的问责处理
2﹒建立健全问责激励机制
把与师生密切联系、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损害师生切身利益的难点问题,作为实施问责工作的重点,积极主动从群众来信、投诉、领导批示等渠道中寻找问题线索,激励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学校广阔教职工积极提供问责线索,对举报人或投诉人,根据《水富县问责工作投诉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实施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