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方便全县企业获得水电气等生产要素,根据《X 市方便 企业获得水电气行动方案》,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以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为重点,从减环节、优流程、压时效、提 效率等 4 个方面入手,精简企业在办理水电气过程中关联度不高的前 置审批事项,解决部分事项存在的重复审批问题,压缩办理时限;健 全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机制,优化水电气供给企业内部办 理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最大限度压缩报装时限
供电方面,落实国家压缩用电报 装时限要求,将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低压 11 个工作日、高压单 电源 38 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 53 个工作日
供气方面,推广 X 经 验”,将用气报建办理时限压缩至 5 个工作日施工时间,小型工商客 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普通工商客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 安装并通气;距离中压管道 1千米范围内,50 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 交验;距高中压管道 1 千米以外范围,90 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并交 验
供水方面,将城市办理时限压缩至 40个工作日,县城办理时限 压缩至 25 个工作日
(二)持续优化办理事项
不得将项目本体工程规划许可、施工 许可等事项作为企业办理水电气的前置事项,将水电气工程的规划、 施工手续纳入本体工程一并办理,对用户在进行水电气施工过程中所 需办理的道路开挖许可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三)切实提升用户服务体验
整合水电气供应企业内部办理流 程,健全一站式”办公、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机制;创新互 联网+”服务手段,开通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实现客户从报 装到缴费一次性网上办理,推行最多跑一次”我跑你不跑”零跑腿” 等服务模式;落实三不指定”原则,用户企业自由选择工程设计、施 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自主组织施工,坚决杜绝收取碰费”等违 规重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