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原则一、承包方得责任与义务:1、1 承包方得责任与义务a) 严格遵守执行发包方得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接受发包方管理系统文件、发包方其它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得考核
b) 承包方必须按计划工期优质完成发包方得施工任务
c) 承包方应根据现场需要,设立完善得组织管理机构,并服从发包方得管理
承包方必须保证劳动力得投入
d) 承包方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与发包方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承包方负责本单位参加施工人员得管理,进入现场得人员需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或佩带标志上岗
在施工作业仔细填写工作票,布置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各种措施
e) 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施工任务所必需得劳务、消耗性材料、工器具、车辆、劳动保护用品及其它物品
f) 承包方应根据承包项目得具体要求、特点与性质,选送合格得人员担任工作
特别工种(焊工、起重工、电工、司机等)必须持证上岗
g) 承包方应严格执行发包方提供得施工方案设计
应根据发包方得要求编写详细得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改造进度网络图等
h) 施工期间承包方应及时提供主、辅材料得清单,经发包方技术人员确认后使用
j) 在施工过程中对各种测量数据进行仔细记录,在施工工作结束后,承包方应根据发包方得要求做好各种资料得记录与整理,并在一周内交发包方生产技术部存档(包括电子版)
k) 在施工工作中,凡由承包方造成得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
l)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技术方案中存在得问题承包方有责任提出修改得建议并制定措施
m)施工由承包方负责办理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发包方负责协调
n)承包方应执行发包方审批后得施工方案与施工安全措施
o)如发生紧急情况或重大事项情况下,承包方因技术力量不足或准备不及时等因素而无法处理或耽误施工等,导致发包方委托其它施工队伍进行紧急处理或消缺,承包方应担负全部委托费用及由此造成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