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中学残级儿童教育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深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国残 疾人保障法》,我校将本着“为了每一个残障孩子,为了残障孩子 一切”的原则,在全面实施素养教育中,让每个残疾孩子享受教 育的权利,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㈠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营造残疾儿童受教育的良好的社会 环境
1、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承受教育的权利,对于促进社会文明, 加快小康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校将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特别教 育
通过深化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全国助残 日”、“志愿者助残”、“手拉手”等活动,弘扬人道主义,宣传 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提倡理解、尊重、关怀、帮助残疾儿 童少年的新风尚
2、学校将特别教育工作纳入普与九年义务教育规划,成立残 疾儿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鹏程(校长)副组长:唐吉春何明组员:昌国 邓波林 杰 颜仲禄 各班主任语文辅导老师:艳数学辅导老师:斌英语辅导老师:文君理化辅导老师:邓一成,为加强特别教 育工作,同时建立由校长室牵头,教导处、教研室、德育处、班 主任、任课老师等参加的学校特别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讨论 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㈡强化管理,深化改革,保证特教班工作的实效性1、规鉴定程序,建立残疾生学生档案学籍学校将严格执行原国家教委《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 读工作的试行方法》和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四类《残疾标准》, 加强对三类(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筛查和鉴定, 鉴定结论不予公开
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老师掌 握,不在学生中扩散
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为其健全教育档案
2、依法治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学校将增强依法治校意识,不拒收区域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 读;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