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易燃 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易燃 物品的装运、贮存、领用的安全管理要求。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装运、贮存领用易燃 物品的安全管理。2 引用标准《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3 术语 3.1 燃烧材料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能立即起火燃烧,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的材料。3.2 易燃液体闪点小于或等于 45 笆的液体。3.3 可燃液体闪点大于 45 笆的液体。3.4 闪点液体挥发出的蒸气与空气形成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最低温度。3. 5 爆炸下限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4 易燃 品危险性分类(1)闪点 W28°C 的液体为甲类,28°C〈闪点 W60°C 的液体和易燃危险固体为乙类,闪点 N60C 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为丙类。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 商业、办公楼工程(琶洲村改造项目地块四自编 c-1、c- 栋)【易燃 物品使用管理制度】4.1 本公司常用的易燃 品如下:油漆'聚氨脂发泡剂'聚苯板'氧气瓶.'乙快瓶4.2 对于各类物品,应根据其易燃 危险性的特征实行措施,加强管理。4.3 易燃 物品是本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重点,对于其运输、装卸过程及储存现场应按《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5 装卸运输要求5.1 装运易燃 物品时,应事先进行严密检查或实行其它安全措施后,方可装运。5.2 易燃 物品不得和其它可燃物品混合装运。5.3 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混合装运。5.4 受阳光照射后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装运时应实行防止阳光照射的措施。5.5 遇水燃烧的物品,装运时应实行防水的措施。5.6 装运过易燃 物品的运载工具,应彻底清除遗留物。5.7 装卸易燃 物品时,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翻滚、拖拉、重压、倾倒。5.8 严禁随身携带易燃 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将易燃 物品放在行李、包裹中托运。6 贮存要求6.1 易燃 物品应该分类贮存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它物资混合贮存。6.2 贮存易燃 物品的库房和场地,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性电路,工作结束或下班,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 商业、办公楼工程(琶洲村改造项目地块四自编 c-1、c-栋)【易燃 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电源。6.3 对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存放。6.4 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