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 危险品库房、实验室、锅炉房、配电房、配气房、车库、食堂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报警装置等设备要定期检查,•…1
危险品库房、实验室、锅炉房、配电房、配气房、车库、食堂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报警装置等设备要定期检查,不得随意拆除和非法占用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和性质相抵触的各类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格管理,保持通风良好,并设置明显标志
仓库及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场所使用防爆灯具
木刨花、实验剩余物应及时清出,放在指定地点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专人保管,保管员要详细核对产品名称、规格、牌号、质量、数量、查清危险性质
遇有包装不良、质量异变、标号不符合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忌水、忌沫、忌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准在露天、低温、高温处存放
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无损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库房周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库房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
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化学危险品,必须采纳木箱搬运
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
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查出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
如发现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先停止工作,再报有关部门讨论处理
篇 2: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细则为了加强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一、化学危险物品、剧毒物品在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二、储存化学物品、剧毒物品的仓库,应当配备消防设施
三、化学危险物品、剧毒物品应当分类存放,它们之间的主要通道应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四、剧毒物品要专柜(保险柜)专人保管,领用时需经批准,准确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