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劳动法得概念与调整对象(次重点)第一节 劳动法得概念1、狭义上得劳动法(识记)即法典式得劳动法,就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1 9 9 4 年 7 月 5 日通过 1 9 95 年1月 1日实施得《劳动法》
广义上得劳动法(识记)就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得其她关系得法律法律规范得总与
3、劳动法中劳动得特征(领悟)劳动法上得劳动就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有偿性得、双方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得劳动、区别于无偿性义务劳动4
劳动法得渊源(领悟)(08 年 7 月论)宪法;法律(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失业保险条例);部门规章(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其她法律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得规定(如经济法中
如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地方性法规与经济特区法规;地方规章;国际法律文件;国际惯例;法律解释5、为什么说《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就是狭义得劳动法
1、该法就是由最高立法机关颁布得法律;2
统一适用于全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除外);3、内容包括涉及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得各个方面,就是一部全面而系统得法律
劳动法调整对象(识记)就是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得其她社会关系
在这两类社会关系中,劳动关系就是我国劳动法调整得主要对象
劳动法调整得劳动关系(识记)就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得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得特征与种类(领)1 劳动关系就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得关系、 2 劳动关系得主体双方,一方就是劳动者,另一方就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主体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得过程中,双方得地位就是平等得
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