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 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交通运输氮氧化物减排,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 X”节能减排综合性 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 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交通运输氮氧化物减排为抓手,以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为手段,完善我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体系, 强力推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动,部门联动、统分 结合,车油联控、标本兼治,强化法治、严格监管”的原则,加强机 动车生产、进、销售、登记、使用、年检、维修、淘汰以及机动车燃 油供应等环节的全过程协同防治与监管。(三)主要目标。到 X 年年底,基本建立覆盖全省的机动车排气 污染防治体系,力争全省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达 80%以上,环保 标志核发率达 90%以上;提高机动车环境准入门槛,全省在用车转 入参照执行国家新车规定的阶段排放标准;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到 X 年年底,基本淘汰 X 年以前登记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提升油品质量,尽快推动国 IV 成品油供应和燃油清洁剂管理,确保“x”末我省交通 运输氮氧化物减排超过 3.1%,切实改善我省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 民群众身体健康。二、主要任务(一)科学谋划,尽快建成覆盖全省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网络。1. 科学建设尾气检测线。各地应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 群众、数量控制和社会化运作的原则制定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以下 简称环检机构)进展规划,推动环检机构建设,尽可能依托现有的机 动车安全检测站及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尾气检测线。确需选址 另建尾气检测线的,也必须符合我省环检机构进展规划要求。所有新 建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在建设前应征得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并报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 法律规范检测方法。同一车型的机动车,采纳同一种尾气检测方法, 不同车型和检测条件,要实行相应的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方法。x年 起,全省全面实行《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 量方法(稳态加载工况法)》,对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可采纳工况法的 全部采纳简易稳态工况法。对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