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交接班管理规定一、目的为法律规范值班人员行为及工作要求,确保设备值班工作正常开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物业所辖区工程人员交接班管理三、职责3
1、工程主管负责对日常值班人员的工作安排和值班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
2 值班人员负责根据相关制度严格执行
1、接班人员应提前 15 分钟到达工作岗位,与交接人员一起对设备设施巡查一遍, 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并填写交接班记录表
2 接班人员如身体不适、酒意或精神不振不得接班,值班人员出现缺勤时,应 报告主管领导
3 交接人员下班前必须清扫工作现场,将设备擦拭洁净,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 楚,特别是隐患缺陷
4 交接班双方事先作好准备,必须根据下列内容进行交接:运行设备记录、事故记录、设施记录、工作票、操作票、主管部门及上级 领导的通知、运行图纸等应正确齐全
值班用工具、设备工具、仪器、仪表、消防设备、钥匙等应齐全完整,室 内及设备外壳应清洁无尘
5 接班人员在接班时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情况,如发现有故障或不清洁,应立即提出意见,必要时可拒绝接收,并及时告知工程主管
6 值班人员对连续运行设备可不停机交接
7、交班者必须详细交待本班负责区域内设备的使用与故障排除情况,并将需排除的设备、已排除故障的设备填写在“交接班记录表”内,交接时双方签字
8 接班者必须查看设备使用情况,如有故障及时排除
9 工程主管应定期检查设备交接班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