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照管员安全责任书校车照管员安全责任书 1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 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规 定和县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1
随车照管人员每天校车早晚出发前 10 分钟务必准时 到达中心校,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 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3
发现驾驶员饮酒、超速、超载等明显阻碍行车安全 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4
督促校车司机不到停车站点禁止私自停车,不得允 许其他人搭乘校车,如有此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
随车照管人员不得与校车司机在校车燃油上做手脚, 如发现此现象,每次罚款 2 元
学生上车时,发现有缺席学生,应立即与学生家长 取得联系,掌握学生缺席的原因,回校后立即向校车负责人 汇报
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对号安全落座, 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8
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9
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 本人方可离车
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 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随车照管人员有病或有事请假必须提前与校车负责 人请假,以便校车负责人有充分的时间进行人员安排
随车照管人员每天送完学生后,必须跟随校车回到 中心校,方可下班,不得中途离开,每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
随车照管人员车上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上岗
及时仔细填写随车记录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人员各执一份
xxx20xx 年 xx 月 xx 日校车照管员安全责任书 2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 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以及教育局的精神,与随车照管员签订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