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贯彻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园困难幼儿家庭入园难的问 题,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一、成立领导小组1、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施海燕组员:各班班主任老师2、具体工作以园长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 方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拟定评审
二、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年满 3—6 岁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工程和标准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根据上级标准给 予生活补助
四、具体实施方案〔一〕传达有关文件的具体实施方法,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二〕办理程序1、申请程序〔1〕领取表格儿童监护人持户本及相关证件向幼儿园提出申请,领取
学前 教育资助申请表
,并据实填写,但凡本园在园幼儿都可以申请资助, 首先满足以下根本条件:〔招收适龄、本地户籍幼儿〕①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②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我园规章制度;〔2〕提供材料〔1〕低保家庭儿童
须如实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 两份;〔2〕孤儿
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其复印件两份;〔3〕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
须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 复印件两份;〔4〕烈士子女
须提供民政部门烈士子女的证明及其复印件两份;〔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根本生活的特别困 难家庭儿童,需有有县级医院医生的诊断书、实际居住地镇政府〔街 道办〕、村委会〔居委会〕共同出具的意外灾难等而致家庭经济困难 的证明
〔6〕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注: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和按规定复印的复印件, 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2 公示、审核〔1〕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那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由各班班 主任初审
〔2〕经审核确认后幼儿园将初审的结果在园公示 5 天
〔3〕公示后,幼儿园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