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十佳青年之星”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每月之星实施方案 邢县团〔2025〕1 号共青团**县委关于印发《“十佳青年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团委,县直和企业团组织: 为培育与选树我县优秀青年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引领我县青年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我县经济社会进展大潮之中,团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青年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十佳执行
共青团**县委 2025 年 5 月 12 日关于开展“十佳青年之星”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为选拔一批优秀青年典型和榜样,展示我县青年风采,激发广阔青年豪迈干事、激情创业的热情,营造广阔青年“听党话、跟党走、共建家园”的浓厚氛围,团县委决定举办“**县十佳青年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开展“**县十佳青年之星”评选活动,旨在宣传和表彰成绩优秀、贡献突出的青年先进典型,发挥青年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阔青年投身我县经济社会进展,引导广阔青年争先创优、建功成才、服务社会,为**县进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参选条件 1
年龄为 18 至 45 周岁,在**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国家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者均可,所从事的行业符合我县产业进展方向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思想道德品质优秀
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具有坚韧不拔的创业干事精神,并取得一定成绩
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遵纪守法、依法纳税,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6.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和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服务,关怀支持青年事业的进展
三、评选步骤及办法第一阶段:推举人选(5 月 12 日至 5月 19 日)符合参选条件的推举人,须准备好推举材料(推举材料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并按时上报团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