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第 3 条:管理原则1、经营业务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员参加、综合平衡;2、预算管理应以完成学校经营计划目标为出发点;3、“量入为出”和“轻重缓急”相结合工作方法;4、“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预算编制流程;5、符合真实性和可行性原则;6、实行重大事项、例外事项预算报告制度和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第二章预算管理组织体系第 4 条: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后勤主任等管理人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主持制定、修订学校有关预算管理的制度或办法;2、讨论决定学校经营预算、投资预算、财务预算中上报的预算指标;3、讨论决定学校预算考核办法及兑现方案;4、讨论决定学校年度预算考核指标的重要调整及考核办法的修订
5、审议分析预算执行报告
第 5 条:预算监督部门财务部是全面预算的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为:1、汇总编制学校预算、调整预算方案;2、协调、监督各部门预算统计人员工作;3、复核预算外付款申请是否经过适当审批;4、汇总编制学校预算执行报告;5、定期向预算委员会反映预算执行中的问题,提出预算工作改进的意见与建议
第 6 条:预算责任单位学校各部门是全面预算的责任单位,其主要职责为:1、编制部门预算;2、执行、统计本部门预算,并控制预算实施;3、申请预算调整;4、接受上级预算指导、监督、考核
第三章预算编制第 7 条:编制原则1、编制全面预算应当本着“协调统一、相互配合”的原则,既分别承担不同的预算编制任务和责任,又体现部门间的配合统一
2、编制全面预算应担本着“量入为出”、“轻重缓急”的原则,尽量组织收入,压缩不合理开支
3、编制全面预算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全面预算应当与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符
既不能为求得良好绩效,按较低的预算目标编制预算,也不能脱离实际编制目标过高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