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会计制度范文四篇【篇一】民办非企业会计制度为了加强民非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仔细贯彻执行财务工作纪律和职责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结合民非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预算制度财务预算由董事会(所、中心领导)根据年度计划,必须在年末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下年度的各项收支计划报告,经董事会(所、中心办公会)讨论评审后逐项批准实施,重大项目开支(1 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所、中心办公会)决定,无预算计划的不得开支,特别情况支出项目应做追加预算
二、财务报表制度财务报表,由财务专人负责,有关财务工作人员每月月初 5 日前报上月财务报表,报董事长(主任、所长)签署,凡有经济收入的服务项目,必须及时填写报表,其收入及时上缴财务
做到报表清楚,帐款相符,若发生错误,其经济损失由财务经办人员负责赔偿
三、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出纳员收入的帐款应及时存入银行,正规现金支出,应在规定限额内提取,现金帐目要日清日结,严禁以白条借据抵顶现金,严禁挪用公款
四、因公借款或使用支票(5 元以上),须经单位领导同意,由经办人员写出借款单据,登记签字方可;经办人应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报销单由董事长(所长)签字,不得无故拖延报销时间
五、重大开支,由董事长(所长、主任)办公室讨论决定,事后向董事会(所长、主任办公会)报告
六、严禁外借账户、支票和虚开增值税发票
实行空白支票与财务专用章分开管理的规定
【篇二】民办非企业会计制度 1、县政协机关的财务活动实行统一管理,配备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独立核算
2、财务支出实行预先报批制
单笔金额在 3 元以上的大项办公用品,由各委室造出计划交办公室汇总后,提出初步意见,常常务副主席审核,报主席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购买;3 元以下的急需、日常办公用品的购买和维护,由办公室主任根据需要批准购买,而后报主席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