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水保、环保与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12
1 环保水保目标本工程的环保水保目标: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与生活区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强化措施,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以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以与招标文件的环保规定
根据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杜绝任意堆放弃,避开对环境造成破坏
按合同约定实行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与时进行支护,维护排水设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开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
按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监测,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水源
按合同约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与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
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堵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按监理人批准的水土保持措施计划,负责实施本合同责任 X 围内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并在工程结束后按合同要求进行场地清理和整治
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保证污染防治的环境保护设施与生产系统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工程完工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恢复
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立即实行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同时通报发包人
2 环保水保管理体系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实行项目负责人-职能管理部门-现场管理人员三1 / 17 级环保水保管理体制,配备专职的环保水保管理人员,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的管理与监督性检查
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部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全、技术、物资、经营、施工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环保水保管理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