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的内涵就是历史的东西与逻辑的东西相统一
所谓历史的东西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客观世界(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自身的历史发展过程第二,人类的实践活动(包括生产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和科学实验)本身的历史发展过程;第三,作为客观现实自身的历史发展过程的反映的人类认识的历史发展过程
历史的东西,就其内容来说具有生动的、多样的、丰富的特点,既有现象也有本质,既有个别也有一般,既有偶然也有必然,各种事物的发展史和不同的认识发展史都有各自不同的具体情况和特点
就其过程来说,它是迂回曲折的,有时间顺序,一去不复返,总的方向是前进发展的,但它的发展是渐变和飞跃、顺向和逆转、前进和倒退的统一
所谓逻辑的东西是指思维规律和思维形式,如概念、判断、推理和理论体系等主观的东西
历史的东西是第一性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的东西
逻辑的东西是第二性的东西,是历史的东西在思维中的反映
历史的东西是逻辑的东西的客观基础
逻辑的东西由历史的东西所派生,是对历史的东西的理论反映和概括
逻辑的东西具有抽象性、概括性等特点,它撇开了历史东西中的现象、个别性、偶然性,反映历史发展的本质和规律性;具有稳定性、必然性的特点,它揭示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和基本线索,而又不是重复历史发展的自然形态
逻辑的东西与历史的东西的一致关系不是人们的主观愿望,而是带有必然性的我们知道,每一客观事物都是本质和现象的统一,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是通过现象在其历史的发展中表现出来的
要认识事物本质,把握其规律,形成对事物现实的认识,就必须从反映其本质和现实的历史着手,通过历史认识现实,通过历史表现出来的现实认识其本质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们只能依据客观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所能够提供给人们的信息去认识事物
因而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逻辑的东西)与客观事物形成、发展、变化的历史(历史的东西)是一致的
没有客观事物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