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废气、废油和噪声控制规程1 目的和适用范围1
1 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减少环境污染,有效控制施工、生活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油和噪声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类活动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油和噪声的管理
2 引用标准和文件(略)3 职责3
1 质量安全部门负责污水、废气、废油和噪声污染的控制监督和监测
2 人事行政部负责公路车辆尾气的年检
3 人事行政部负责并落实“1211”灭火器的逐步淘汰与替换工作
4 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废水、废气、废油控制
5 质量安全部负责施工活动产生的废油(酸、碱)等的统一处置
6 质量安全部负责检验和试验等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废液的处置
7 各项目、单位、部门按要求执行废水、废气、废油和噪声的控制措施
1 污水、废气、废油和噪声总体控制要求a) 加强防治废水、废气、废油和噪声污染教育,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质量安全部门协同人事行政部、项目经理部等部门和工会对员工进行宣贯教育,内容包括废弃物危害、噪声危害与防治及节能降耗等,通过板报、宣传栏、计算机网络等多种形式,使员工认识到防治污水、废气、废油和噪声的重要性,使保护环境成为自觉行动
b) 实行措施,消除污染源或降低污染程度
2 污水控制4
1 污水分类a) 生活污水:项目施工场地生活区食堂废水、员工宿舍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b) 施工污水:现场各类施工活动产生的污水;4
2 污水管理4
1 生活与施工水污染物排放口不得建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它有特别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
2 生活与施工废水一般应统一排放到经许可的下水管道,如无指定的管网,则污水应经过必要的处理后排放
3 含食用残油的剩饭、菜渣不得直接倒入下水道
4 质量安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