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一、工作原则(一)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既要摸清重大涉非企业风险规模,又 要摸透案件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风险情况,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覆盖,争取做到对辖内总体风险情况心中有数。(二)积极稳妥,严守底线。既要态度坚决,积极作为,又要讲 究策略,分类有序化解,避开引发新的风险。工作中要坚持底线思维, 制定完善应对预案,把握风险防范化解主动权,守住风险底线。(三)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既要有扭转当前案件特别是大要案 高发局面的短期有效举措,又要有着眼于 3 年攻坚战的长期谋划,完 善规制,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早防、早识、早治的长效机制。二、排查重点(一)重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民间投融资中间机构,网 络借贷平合、众筹平合等互联网金融行业,私募股权、电子商务、批 发和零售、房地产等资金密集型行业,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涉农领域, 教育、医疗、养老、旅游等民生领域。(二)重点行为。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消费返利”“资 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牲畜托管”等名义,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假借“一带一路” “共享经济” “慈善” 等名义,蓄意歪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以老年人、残疾人员、 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的非法集资行为。排查重点不限于上述内容,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将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的行业、区域、行 为等纳入重点排查范畴。三、工作步骤(一)安排部署。5 月 25 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紧安排部署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做到摸清底数、找准症结、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压实 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专项排查取得时效。(二)专项排查。5 月 25 日至 7 月 31 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拉网式风险排查工作,做到对本行业、 本系统、本地区非法集资风险问题底数清、情况明。(三)总结报告。8 月 3 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和 单位要将专项排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仔细总结,总结报告和案件统计 表(见附件)报县处非办。四、责任分工(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本行政区内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 专项排查的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深化排查。(二)县金融办:负责权益类交易场所、保险机构等方面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三)县工信和商务局:负责电子商务、现货类交易场所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