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体氨安全操作章程1.目的为了规定石化事业部液体合成氨火车槽车充装作业过程当中的控制要求和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证,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石化事业部液体合成氨火车槽车充装作业全过程
3.作业要求3.1 火车槽车对好位后方可进行充装作业
3.2 站台管线、设施泄漏以及槽车附件等情况不良,不能充装
3.3 槽车标识不清或不符时,不可充装
3.4 通信联系不畅,消防报警系统失灵不予充装
3.5 操作人员必须根据《石化事业部液体合成氨生产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
3.6 检查作业现场配置的防护用品应齐全完好
4.充装作业4.1 调度主要工作4.1.1 铁路公司通过槽车对位后,根据《广东湛江港 XXXX 有限公司油罐车装车委托单》,制定并下达《广东湛江港 XXXX 有限公司石化事业部作业任务书》
4.1.2 通知米克公司液体合成氨库区控制室值班人员
4.2 作业前准备4.2.1 计量工操作4.2.1.1 值班班长或正副班长接到《广东湛江港 XXXX 有限公司石化事业部作业任务书》,制定并下达《石化事业部计量队作业指导书(票)》
4.2.1.2 根据《广东湛江港 XXXX 有限公司油罐车装车委托单》到达现场核对车号,发现不相符的车卡,通知装卸工报告调度,并对不能装的槽车号,记录于《广东湛江港 XXXX 有限公司油罐车装车委托单》
4.2.1.3 填写《石化事业部计量队装卸车记录》
4.2.2 装卸工操作4.2.2.1 当副队长或正副班长接到《广东湛江港 XXXX 有限公司石化事业部作业任务书》,拟订并下达《广东湛江港 XXXX 有限公司石化事业部装卸队作业单》
4.2.2.2 当班作业人员接到作业指令后,根据相关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携带所需及适用的工具、材料快速进入作业现场
4.2.2.3 挂起作业禁挂车信号(白天扳红牌、夜间着红灯)
4.2.2.4 与计量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