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购销合同 液化气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供方:中*石油华北石化公司 需方: 签署地:河北省任丘市 签订日期: 一、购销数量: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方开一套装置每月为需方供应液化气_____吨,供方开二套装置每月为需方供应液化气_____吨。 二、结算价格:随市场浮动,由供方调整。需方达到合同所规定优惠条件后享有相应优惠,详见合同附件 1. 三、结算方式:采纳_______存入供方帐户,款到开票装车。 四、交货地点:供方装车畅五、保证金:为确保需方按合同内容履行,由供方按月根据购销数量收取需方_______元保证金(不得低于一车货款价值)。 六、供货方式:依据合同量需方单位汽车均衡自提。 七、计量方式: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计量误差为千分之三点五);计量误差范围内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过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GB11174—1997 九、其它约定事项: 1、详见合同附件 1 和液化气信誉考核内容。 2、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检修,购销数量双方协商;因计划停工检修,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暂停送接货。 3、需方对质量、计量有异议,应在供方装车场内提出,对离开供方装车场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十、违约责任: 1、供方发现需方不正当经营一次,由供方按吨从保证金中扣罚相应金额(以 20 元/吨为准);累计发现两次扣罚当月全部保证金;累计发现三次解除购销合同,因此造成一切后果由需方自负。 2、供方原因未完成当月合同量的 80%,视为违约;反之,由于需方原因未完成当月80%的合同量,视为违约,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其它事项:当遇有国家行政部门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本合同终止。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供方:中*石油华北石化公司 需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年 月日 年 月日 合同附件 1:(需方名称)考核制度 1、合同户根据合同均衡提量,以 3 天为考核期限,考核分为-5 分/次。连续不能按合同均衡履行量,考核分为是上次的倍数。 2、配送液化气未能达指定地点,考核分为-10 分/次,并且降低 10%的合同量,假如在合同有效期内液化气有两次配送未能达指定地点,则取消合同。 3、合同户有倒票现象,考核分为-5 分/次。 4、合同户是否有辱骂销售部员工现象,考核分为-10 分/次。 5、正常情况下合同户在提货通知单有效期内没有按期提货,考核分为-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