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管理制度淮阴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管理制度1. 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设置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辅导老师。辅导老师需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2. 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辅导老师是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的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的日常管理。3. 未经辅导老师同意,不能进入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师生进入后应该遵守规章制度,保持清洁。4. 使用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前,要提前通知辅导老师。辅导老师检查好设施设备,在使用后,做好登记。5. 学生在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的活动、训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每次人数不要太多,加强监控。6. 辅导老师要在个别化教育思想的指导下,充分利用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的所有资源对有特别需要的学生教育训练。7. 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坚持全天开放制,为有特别需要的学生、随班就读工作的老师及家长提供支持性服务。8. 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对部分特别情况的儿童的康复训练按计划表执行,坚持个别训练为主,小组训练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满足每个学生的特别需要,促进学生的良好进展。9. 辅导老师要定期对学生教育训练的情况进行评估,学期末对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的工作进行总结。10. 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设备属于国有资产,应建立明细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