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厂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实施办法为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程和规章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实现联合公司 “五零一降”的职代会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升级改造项目安全投产,促进全年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体现重奖、重罚的原则,特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实施办法
1 考核办法中的死亡、重伤、轻伤事故,是指本企业员工的列统伤亡事故
(企业员工在厂区发生的交通损害、乘坐通勤车造成的损害、使用公用车造成的损害参照本办法及有关专业处室的有关规定一并进行考核
2 二级单位直接管理的临时工、外协工、保驾队发生的工亡事故参照本办法按同档次 50﹪考核该车间、科室
3 本办法适用联合公司各生产单位,机关处、部、室
4 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指标由安环科、安全监督处负责考核
2、工伤事故的考核2
1、工亡事故的考核;2
1 凡发生一人工亡事故(按人数计算),考核如下:2
2 责任部门(如烧结厂):公司考核铁厂 5 万元,扣铁厂全体人员当月基本工资 10%,及当月全部奖金
扣班组长以上(含班组长)个人当月基本工资 30%,及当月全部奖金;除以上公司考核铁厂工资总额的比例金额外,铁厂对事故责任车间、科室所辖班组长及以上人员追加个人当月基本工资 20%,及当月全部奖金,所辖车间员工追加当月基本工资 10%
3 责任管理部门:2
1 安环科为铁厂安全管理直接责任部门,扣部门全体人员当月基本工资 10%,及当月全部奖金
2、重伤事故的考核;2
1 凡发生一人重伤事故(按人数计算),考核如下:2
2 责任部门:公司考核铁厂 2 万元,铁厂全体人员当月基本工资 5%,及当月 50%奖金
铁厂班组长以上扣(含班组长)个人当月基本工资 10%,及当月奖金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