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一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部门:日期:年月日文件编号:DY088C 编写人:类型:审核人:编制单位: 1、目的为法律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主管领导:杭 XX 职责: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分管领导:陈 XX、张 XX、王 XX、郑 XX 职责:根据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相关责任人:孔 XX、陈 XX、王 XX、刁 X、张 XX、孙 X、范 XX、王X、各班组长。职责:根据界区、职责分工对分管设备进行关键装置分类、安全管理 4、内容与要求 4.车间安全员、工艺技术人员配合生产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 4.2 工艺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 、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3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4.4 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4.5 设备技术人员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4.6 安监部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4.7 车间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4.7.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4.7.2 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 4. 7.2.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4. 7.2.2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 7.2.3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 7.2.4 督促隐患整改; 4. 7.2.5 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4. 7.2.6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7.3 安监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 4.8 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保证持证上岗。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20__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