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意见 20XX 年以来,我局仔细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维护社会稳定等文件精神,积极建立和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仔细贯彻省、市、县有关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求,推动工作常常化、制度化、法律规范化,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巩固和进展全县社会稳定好局面,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原则 1、属地管理。局属各单位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各负其责。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归口评估的要求,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所涉及主要范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3、科学评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根据法律规范程序,全面深化分析,科学预测评估,准确把握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平衡点,准确研判社会稳定风险及可控程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努力促进经济进展、群众受益、社会稳定。 4、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加权、监督权,最大限度地反映和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妥善协调利益关系,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二、重点领域 围绕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大改革及事关广阔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问题,积极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重点在以下领域进行深化。 环境保护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可能造成环境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环境信访投诉处理等。 三、主要内容 围绕评估事项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开展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评估工作,分析、评估不稳定隐患和问题以及风险程度和可控程度。 1、安全性评估。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 2、合法性评估。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政策;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市县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3、合理性评估。是否符合科学进展观的要求;是否兼顾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可行性评估。是否征求了群众意见和组织开展了前期宣传工作;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能保障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