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以涂装作业为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总 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公司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和条件。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比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组织机构公司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总经理为组长,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全面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专业工程师、值长为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成员,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职责一、常务副总经理职责1、仔细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2、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