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转控制程序1 目的对重要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因素有关的运转和活动进行策划,及有关的服务、产品、活动进行控制,确保安全有序生产。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集团公司生产管理过程当中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控制。3 职责3.1 集团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对本程序负责。3.2 集团公司/分公司工程技术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分别组织对所属施工项目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审核并检查具体的执行情况。3.3 集团公司/分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提供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负责施工过程当中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转情况的监察与督导。3.4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分公司分别负责对所属项目经理部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3.5 集团公司/分公司办公室(公安部门)负责对机关办公区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进行控制。3.6 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施工项目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4 工作程序4.1 为了进一步确保对与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有关的活动、产品、服务得到有效控制,减少环境污染,降低风险,提高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水平,项目经理部在开工之前应对本项目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充分调查、参考公司已经辨识、评价发布的《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危险源清单》、《重大风险源清单》,识别并相应建立本项目的清单。假如项目调查存在新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根据《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和《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程序》执行,以对集团公司、分公司形成的清单进行补充完善。4.2 项目经理部应当依据环境因素和风险因素评价结果,制定目标和指标计划表,策划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包括:a) 目标和管理方案;b) 运转控制措施;c) 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d)培训;e) 监视和测量。4.3 项目经理部对识别出的重要环境因素、重大风险因素制定控制措施和事故救援应急预案;根据目标/指标实现的需求对符合《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中 4.3.1.1 要求的重要环境因素、重大风险因素制定管理方案,并具体实施与控制。对一般环境和风险因素通过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运转控制要求及日常检查来控制。对容易造成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偏离的过程或活动,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应编制详细地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操作章程,以指导作业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并实施过程控制。4.4 安全技术交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