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资质的动态管理,保证各项资质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各项资质管理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本部及下设所有分子公司、分支机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各分子公司、分支机构,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专业市场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地基与基础处理等专业资质证书,向公司本部备案并统一归档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等活动
第四条公司资质实施集中管理,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公司本部及下设实体单位所有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资产管理部、市场营销部、科技部、人力资源部及各相关专业部门及实体单位配合计划发展部实施相应的资质管理工作
各分子公司、分支机构及资质证书使用部门负责本专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申请、复审、变更、注销以及审批与维护第五条公司资质实施年度计划管理
公司本部及下设分子公司、分支机构申请、变更或注销各项资质的,应在到期前一年向公司计划发展部提出申请(如到期时间为当年一季度,应提前一年提出申请)
计划发展部每年年初制定当年资质申请、复审、变更、注销、维护的工作计划
全年资质管理工作按计划实施和推进
第六条计划发展部年初根据计划统一对全年资质申请、复审、变更、注销、维护等工作做出计划安排,一般要求资质的申请、变更、注销和维护工作应当在资质到期前一个季度启动相应准备工作
资质申请、复审、变更、注销和维护工作按照使用部门提出处置申请提交计划发展部,计划发展部编制工作计划,对当年须处置的资质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处置意见,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批,落实准备和组织实施相关处置工作,上报处置材料,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