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管理规章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管理,培育作业员工的质量、环境卫生、安全意识,确保生产的有序进行,以保证产品质量,特制订本制度。二、使用围生产车间所有人员。三、职责1、分厂厂长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和监督。2、分厂各段长负责本制度的落实和检查。3、作业员工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及有效性、合理化建议。四、容(一)员工管理1、早会制度(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 10 分钟(早上 7:50)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2)早会容(2.1)清点当班人员是否到齐,有无缺勤情况。(2.2)检查员工着装,确保符合公司要求。(2.3)检查员工精神状态,确保员工能够正常进行生产作业。(2.4) 小结前一天本段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要求。(2.5)根据生产任务,合理调配人员,明确责任。(2.6)强调当班在产量、质量、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应注意的事项。(3)罚则(3.1)员工未按时参加早会的罚款 10 元/次,超过 3 次阴记小过一次(罚款 50~2 元),超过 5 次阴记大过一次(扣当月三天工资)。(3.2)违章着装、不穿工作服者罚款 10 元/次,超过 3 次阴记小过一次(罚款 50~2 元),超过 5 次阴记大过一次(扣当月三天工资)。(3.3)精神萎靡,身体状况不利于生产作业者,应勒令其休息。(3.4)不服从生产安排者,罚款 50~2 元/次。(3.5)常常迟到、不参加早会者,负责该段的段长未按制度进行考核,生产系统相关人员发现后,该段段长将被罚款 50~2 元/次。2、交接班制度(1)白夜班作业的班组,必须仔细根据”上不清,下不接”的原则进行交接班工作。即上一班工作交待不清,生产场地不洁净,物品摆放不规,下一班有权拒绝接班。(2)当班生产完毕,或未完已到交班时,应由当班作业人员向下一班作业人员当面交接。(3)当班作业人员应将当班生产工作情况、设备运转等情况向下一班交待清楚。(4)接班作业人员应根据交接班容,逐项检查核实,如发现上一班有遗留问题未解决,有权要求上班给予解释或解决。凡因交接不清发生的问题,概由下一班负全责。(5)接班结束后,交接双方作业人员必须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上各自以示确认。交接班记录要求容真实、全面、规、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6)罚则:不按上述规定进行交接班者,罚款 10 元/次;影响生产者罚款 20 元/次,造成事故情节严重者,赔偿相应损失。(二)生产管理1、车间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生产现场地面应清洁,无污渍、油迹、积水及其他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