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课题质量控制规定一、管理部门把好形式审查关1、医院科管部门应承担对申请课题的形式审查。2、审查课题是否符合资助范围,申报书填写是否法律规范,有否错填漏填的栏目,申请资格是否符合,申报手续 是否齐全,表达是否清楚,前后是否一致。并力求申请者做到标题醒 目、摘要精练、目标明确、内容切题、经费预算合理、考核指标可测 等。3、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反馈给申请者,使其重新修改后提高 竞争力。二、学术委员会把好学术水平质量关1、凡重要的新开课题,在完成课题设计后均应接受院学术委员 会或同行专家的审核和评议。2、可采纳书面审查评议和开题报告的形式进行。3、开题报告时,由申请者报告设计的全部内容及预先试验的结 果,并对讨论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等基本情况作简要说明。4、院学术委员会或同行专家负责对申报课题的设计进行全面审 核和评议,内容包括学术思想是否新颖、立论根据是否充分,讨论目 标与讨论内容是否明确、具体,讨论方法和技术路线是否先进、合理, 申请者与课题组成员是否具备实施该课题的讨论能力和工作基础,时 间、信息、实验动物、实验设备等条件有否保证等。三、综合平衡、上报审批1、综合平衡的原则是积极挖掘科技潜力、努力制造科研条件,使人力、财力、物力都发挥最大的作用,取得最佳的效益。2、为避开不必要的低水平重复,医院应通过平衡,择优遴选出 有重要科学意义、有明显优势特色、可望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课题, 并在技术、人力、物质等方面给予较多的支持和扶助。3、对符合申报条件者,院学术委员会应在申请书中对讨论课题 的科学意义、学术水平、讨论特色和创新点、讨论方法和技术路线的 可行性等签署具体意见。4、科研管理领导应对支持该项讨论及监督其计划的执行等做出 具体保证。完善一切申请手续后逐级上报主管单位。